2020年9月2日,IEC 60335-1 : 2020《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正式发布。
相较于旧版的IEC 60335-1:2010+A1 : 2013+A2:2016 (ed.5.2),新版标准IEC 60335-1 : 2020 (ed.6.0)有20多个重要的技术改变。
一、新标准增加了一个附录来谈网络安全。此处的网络安全概念不是常讲的用户个人隐私问题,而是指产品联网之后,数据传输、下载软件过程中,避免由于数据的损坏或者传输的问题,导致器具使用时造成安全隐患。从器具功能安全方面来考虑网络安全。
二、新标准增加了对电池的全方位考核内容,这方面将是中国家电企业面临的一个挑战。因为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在电池本身合格情况下,一旦放到家电特殊环境里面,由于温升、使用环境导致电池存在危险隐患。
三、针对儿童安全,新版本标准在防触电和危险运动部件的防护方面增加了18号试验指,即模拟儿童试验指。这个对企业也是挺大的挑战。比如生产电风扇时,网罩需要更加严密,防止这个儿童误将手伸进电风扇。
新增要点
1.明确了PELV电路的要求;
2.澄清在整个工作周期中,额定功率输入和电流变化时对测量的要求;
3.引入并阐明了带有一体式插脚插入插座的器具的机械强度要求;
4.对电池供电设备的修订要求;
5.引入了对金属离子电池的要求,包括新的第12条金属离子电池充电;
6.引入了测试探针18;
7.对包含用户可使用的器具插口和输出插座的电器的要求;
8.修订并阐明了具有功能性接地的器具的要求;
9.引入了在异常操作条件下可接触的安全特低电压插座或连接器或通用串行总线(USB)的输出电压的限制;
10.引入了涵盖光辐射危害的要求;
11.将外部通信软件管理条款引入规范性附件R中;
12.修订了表R.1和表R.2中的外部通信要求;
13.在新的规范性附录U网络安全要求中引入了避免通过公共网络进行远程通信的未授权访问和传输失败的影响。
新规影响
以下是一些普遍适用于各种产品的具体修改:
1.如果制造商没有为器具规定电流,则额定电流为器具以额定电压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运行时测得的电流值。
说明:电热器具的额定电流不再由额定功率、额定电压计算得出。
2.引入测试探棒18的应用是因为许多器具是36个月以上14岁以下的儿童使用或可以接触到的。
3.电池供电器具的要求现在已统一纳入规范性附录B中,涵盖电池供电器具、可分离电池和可拆卸电池。
4.必须随设备提供说明书的硬拷贝。
5.涵盖光辐射危害的新要求引用了IEC 62471。
6.表11导体标称横截面中的额定电流由“3A”修改为“2.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