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60335-2-30:2009/A1:2020适用于家用取暖器,该版本正式颁布生效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强制实施日期为2023年02月12日。又发布了EN 60335-2-30:2009/A12:2020标准,该版本该版本正式颁布生效日期为2021年08月28日,强制实施日期同样为2023年02月12日。
由于新版标准测试方法的改变,所有的便携式室内加热器都需要不同程度的涉及测试,对产品的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对于便携式暖风机类产品,需要重新做非正常、结构及材料耐热和阻燃测试,测试周期也会相应的增长。
取暖器新标新增:
新增一类产品:驾驶室加热器即车载取暖器。该产品是在机动车处于静止状态时,专门给驾驶员和乘客座舱加热的暖风机。新标准详细规定了对于驾驶室加热器的额外要求,包括铭牌、说明书、正常温升测试、非正常测试、结构测试、元件及塑料件耐热阻燃方面的要求。
其他室内加热器修改如下:
7.10增加开关和控制器标示的要求;
7.12说明书额外增加警告语句;
所有的暖风机包括金属外壳的,都要经受19.107和19.113测试;
便携式取暖器必须经受19.112翻倒测试且增加额外测试要求;
19.113测试增加与19.117测试有关的测试要求;
增加暖风机19.117测试;
暖风机的非正常测试中,增加了直接接触发热元件和非自复位热断路器的塑料材料及它们的支撑件的温升测试,结果用于进行30.1球压测试;
21.104便携式暖风机增加500mm高度跌落测试;
21.107增加嵌装地板取暖器的强度要求;
22.111增加跌倒开关的结构要求;
所有暖风机的外壳的非金属部分必须经受30.101的针焰测试。
EN 60335-2-30:2009/A12:2020修改内容:
删除原标准22.Z102中对于带电源线和插头产品电源线长度必须在1m~1.9m之间的规定。
以上标准将在2023年2月12日以后强制实施,如不满足将会面临召回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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