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9日,越南发布了第15/2020/TT-BTTTT号公文,正式发布了用于便携式设备(手机、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国家技术法规QCVN 101:2020/BTTTT。新法规基于IEC61960-3:2017和TCVN11919-2:2017(IEC 62133-2:2017)制定,但不完全等同于这些标准,新法规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
法规主要内容如下:
1、本法规适用于具有以下HS编码的锂电池产品和商品:
2、新技术法规QCVN 101:2020/BTTTT的安全要求增加了振动测试和冲击测试 (与QCVN 101:2016/BTTTT的现有要求相比)。
3、自2021年7月1日起,QCVN101:2020/BTTTT将取代QCVN101:2016/BTTTT 。所有在实施日期后继续出售给越南的电池和电芯应根据新技术法规重新进行测试。
4、因为有新的测试项目(振动测试和冲击测试是UN 38.3的组成部分),所以测试电池和电芯的成本预计会比现在更高。
根据QCVN101:2020/BTTTT,在越南境内制造或销售用于便携式设备(手机,平板电脑和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的越南和外国的组织和个人都属于适用范围。这意味着该技术法规涵盖了越南边境内的所有工厂,包括位于出口加工区的工厂,除非有其他官方法规对其予以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