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3日,CEC官方正式公布新的Title20电器能效法规:CEC-140-2021-002,针对在CEC Title 20 管控范围内产品进行认证核查工作,针对不合规或者未认证产品进行下架和处罚。
CEC加州电器能效法规吸收融合了美国联邦法规标准,对消费电子,家用电器及管道排水装置设定了最低的能源和水消耗的能效水平。同时法规规定,对于进入加州市场流通销售的电器法规管控的产品,必须满足产品销售市场管理要求。
CEC Title 20市场监管要求如下:
1. CEC Title20管控的产品上市前必须在MAEDbS系统中合格列名。
2. CEC Title 20 要求制造商必须完成如下三步骤:
• 测试§ 1603. Testing: All Appliances.,
• 标识§ 1607. Marking of Appliances.,
• 列名§ 1606. Filing by Manufacturers; Listing of Appliances in the MAEDbS.
3. CEC Title 20管控产品上市前未在MAEDbS系统列名的,一经发现,CEC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法律措施要求下架和禁止销售。
4. CEC Title 20市场监管部门可随时向制造商索取测试报告,制造商必须收到CEC请求的5天之内提供测试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测试报告的产品将被CEC从MAEDbS中删除列名。
5. CEC完成抽检测试之后,如测试的功耗高于宣称值,或能效低于宣称值,CEC会通知修改MAEDbS列名数值。
6. CEC完成抽检测试之后,如测试值不符合CEC Title 20标准要求,10天后CEC市场监管部门会告知制造商该产品从MAEDbS中删除列名。
7. CEC对于市场上销售的产品会进行周期性抽查,抽查的项目包括:性能、标识。
8. 市场产品的性能测试执行检查规定如下:
(1) 初始测试。选择1个样品:
A. 如果测试结果不低于标准要求,也不低于初始第三方报告证明值,抽检合格,测试关闭。
B. 如果测试结果低于标准要求,也低于初始第三方报告证明值,将选择增加第二个样品测试。
(2)二次测试。
A. 如果两次测试的平均值不低于标准值要求,也不低于初始第三方报告证明值,抽检合格,测试关闭。
B. 如果平均值符合标准值要求,但是低于初始第三方报告证明值,执行官会修改列名值,以保证反映产品实际的测试值。
C. 如果平均值低于标准值要求,CEC会移除产品列名。
9. 抽检费用要求:
初始检查除了8(1)A和8(2)A费用有加州能源委员会承担,所有其它情况测试费用将由制造商支付。
10. CEC Title 20 市场抽检结果如不符合美国联邦法规管控的能效标准要求,CEC也会同步通报给美国联邦政府能效部门DOE。
11. CEC市场监管部门公布市场抽检决定的10天内,制造商可以书面向CEC提出申诉,同时提交所有证据,CEC市场监管部门会在20天内提交所有证据给美国加州能效委员会,委员会将在收到上诉后至少30天之内听取意见,处理申诉案件。
12. 任何人,包括零售商、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销售未列入MAEDbS系统的CEC管控产品,均违反1608(a)(1)的规定并将遭受行政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