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C电磁兼容CE认证2014/30/EU怎样办理?CE认证做电磁兼容指(2014/30/EU EMC指令),电磁兼容指令要求所有电气、电子产品及装有电气、电子元件的设备所产生的电磁波发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以免干扰其它设备的正常运行;同时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以使产品在正常条件下能正常运行(亦即,能抵抗由其他设备所发射出的、低于工业标准所允许的限值的电磁波干扰)。
EMC指令2014/30/EU的定义和目的:
EMC指令2014/30/EU于2016年4月20日生效,并与新立法框架保持一致。该指令确保投放到欧盟市场的所有电气和电子设备均符合所允许的足够水平的电磁兼容性。在这方面,电气产品不应产生任何电磁干扰或受到电磁干扰的影响。EMC的目的是控制电气设备互连或彼此靠近时出现的所有副作用。例如,电视机,收音机,电源线和其他设备之间可能存在干扰。此外,该指令限制了电气设备的电磁辐射,以使此类设备在按预期使用时不会干扰其他设备的活动,例如无线电或电信。
EMC指令有两个主要目标:
在欧盟市场投放的所有电气和电子设备(无论是固定装置还是固定装置),在正确安装,维护和使用以达到其预期目的时,都必须符合该指令的要求;
所有固定安装都必须具有良好工程实践的特征。
EMC指令2014/30/EU的范围:
新的EMC指令2014/30/EU具有与2004/108/EC的旧EMC指令相同的范围,涵盖了广泛的设备,包括电气和电子设备,系统和装置(定义为设备或固定装置)。在这方面,重要的是要指定设备和固定装置的含义。
作为“设备”,制造商应理解供最终用户使用并可能产生特定水平的电磁干扰或电磁干扰的性能的,以单一功能单元的形式在欧盟市场上出售的任何制成品或制成品的组合。容易受到这种干扰的影响。
EMC指令规定了其范围内的所有设备都必须遵守的强制性基本要求,这些基本要求没有详细说明技术规格,但定义了需要达到的结果。此外,它们允许设备的产品设计适应技术进步。基本要求对指令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且仅允许将符合要求的设备投放到欧盟市场。
基本要求分为两个部分:
1.所有设备的一般要求–所有电气设备在设计,制造和投放到欧盟市场时,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a、使用特定设备时产生的电磁干扰不得超过允许无线电或其他类型设备正常工作的水平;
b、该设备具有足够的抗电磁干扰能力,并且可以正常使用而不会降低其预期用途;
c、设备应根据最新技术水平进行设计和制造。
2.固定安装的特殊要求:
a、应用良好的工程实践;
b、检查时所需的所有文件应由负责人安全保存;
c、尊重有关其所有组件的预期用途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