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认证指令和照明设备:RoHS认证指令包含的豁免条款允许汞和某些铅在照明中的应用。所有其他有害物质的含量均不得超过均质材料中MCV的百分比。
RoHS认证指令包含许多可能适用于照明设备的豁免,概述如下:
1、每个紧凑型荧光灯(CFL)中的汞含量不得超过5 mg。
2、用于一般用途的直管荧光灯中的汞不得超过:卤磷酸盐灯中10毫克;在正常寿命的三磷酸盐灯中为5 mg;使用寿命长的三磷酸盐灯中为8 mg。
3、对于用于特殊目的的直管荧光灯中的汞含量没有限制。
4、RoHS认证指令附件中未提及的其他灯泡中的汞含量没有限制。
5、荧光灯管中的铅含量没有限制。
6、用作钢中合金元素的铅最多可包含0.35%的铅,铝的0.4%的铅和铜合金的4%的铅。
7、对在高熔点温度类型的焊料中使用的铅没有限制(即,锡铅基合金中铅的含量为85%或更多)。
8、对带硅酸盐涂层的线性白炽灯中使用的铅没有限制。
9、在非常紧凑的节能灯(ESL)中,对于以特定成分的PbBiSn-Hg和PbInSn-Hg作为主要汞齐,而以PbSn-Hg作为辅助汞齐的铅没有限制。
照明灯具欧盟RoHS测试申请的流程
1、项目申请;
2、资料准备;
3、产品测试;
4、编制报告;
5、递交审核;
6、签发报告。